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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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

我市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


本报讯(记者 姚 肖)12月20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我市出台《漯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该《办法》,市住建委每年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方面的能力和行为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确定其信用等级,及时核定、公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并向省级信用平台上传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

该《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申报、企业星级评定、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管理行业专家选聘等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建设单位、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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