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是发挥国家对宏观经济调控职能的一项重要手段。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以来,共经历了七次修正。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修正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笔者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将取消。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中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表明,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每月要缴纳的个税实质上属于预交,到次年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对实际缴纳需要缴纳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所以,全年一次性奖金已经基本没有什么作用,因为无论是否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办法,最终还是要进行汇算清缴。
毕竟不是每个纳税人都是专业的财务人员,如果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很多人不知道怎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该如何办呢?
笔者认为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下,个税的征收或许会有更大的潜能。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纳税过程会像现在操作手机银行一样,每个纳税人都可以通过手机APP的形式查询自己的社保与纳税情况,或者通过手机或电脑终端可以按照简单的程序自己进行纳税申报与汇算清缴,这不免将成为税收方式的一种创新。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这种设想很有可能会成为现实。目前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纳税人的详细信息会被录入到税务征收系统。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实现将纳税人的个税申报信息与社保信息进行汇集整理,自动汇算出结果,只需要自己进行简单的操作即可。虽然这只是基于刚升级的税务系统的一种预测,但的确是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提供方便的一种新思路。
赵孟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