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雨凝,女,汉族,198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负责人。常雨凝自参加工作以来,用勤勉、务实、进取书写对党的检察事业的忠诚,用求精、求细、求优的态度提升工作品质,用爱岗敬业、以身作则、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彰显职业操守,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文明职工”等。
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无论从事哪项工作,常雨凝都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从无怨言、从不懈怠。在机关服务中心,她是一名“好管家”,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为全院干警做好后勤服务;在办公室,她是精神文明创建的践行者,经过她和部门同事的共同努力,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验收;在公诉科,她从一名“新兵”快速成长,找准角色定位,成为业务骨干。同时,她还将团支部工作和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工作结合起来,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牵头,联合其他业务科室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履行一名检察干警的工作职责。自2017年年底调入公诉科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6件49人,所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正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