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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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8日 星期

让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旭东

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百年夙愿,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和方向。作为基层检察院,如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让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是我们当前必须认真思考和积极实践的课题。

我们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从夯实主体责任入手,出台了《临颍县院五大建设实施纲要》,建立梯级管理、逐层考核的层级考核机制,把思想作风、检察业务、党风廉政、司法为民等工作作为党建量化考核指标,通过细化、量化指标,把软指标变成硬任务,从院党组到党支部、从党组书记到每名党员,都能够做到让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同频共振。

我们敢于“刀刃向内”。研究出台《关于对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实行“一案双评”内部监督实施办法》,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邀请外县(区)业务骨干、律师及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每年选取员额检察官5%可能存在风险的案件,对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双评查,及时杜绝司法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同时,抓住员额检察官这个“关键少数”,科学评价员额检察官的工作业绩,促进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注重锤炼党性。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制度和岗位练兵长效机制,每周四开展“每周一课”活动,通过人人上讲台和专家授课、集中分享的形式,教授大家最新法律法规、传统文化、心理辅导、党建知识、政务礼仪和计算机应用等内容。组织业务骨干到知名高校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到红旗渠、遵义等地接受党性教育,不断开阔视野、提升素能、锤炼党性。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使全体干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学思践悟,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职责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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