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蒿中刚)“感谢法院为俺这些农民工撑腰,要回了我的3万多元工资,春节前俺就可以拿到钱了!”家住黑龙潭镇河沿李村的楚大哥拿着判决书告诉记者,他在2016年为某公司工地干活,3万多工资却迟迟没有收到。在1月25日召开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全市像楚大哥这样没拿到工资的农民工有406名,在我市各级法院帮助下,他们已拿回劳动报酬1678.58万元。
为切实解决涉农权益保障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201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
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包括与农民工相关的各类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建设工程、侵权赔偿民事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涉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包括涉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抚养、扶养、赡养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虐待等犯罪案件;“坑农害农”案件包括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犯罪案件或相关民事赔偿案件,涉农资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讨薪维权、“三留守”、打击坑农害农、执行、农民工返乡创业宣传、综合宣传等6个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理等,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工诉讼。
活动中,全市法院坚持“四快三优先两免”工作机制,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免除困难农民工的诉讼费、执行费,对案件快速开庭,从快合议,及时办结。依法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精简文书制作,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合议、优先调解、优先下判,扩大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大胆适用先行判决、先行调解、先予执行等措施,标的额为15000元以下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以最短的时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对集体性欠薪纠纷集中立案、送达、开庭,以最快的速度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报酬。加强诉讼引导,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依法主动调查取证,确保有理有据的农民朋友打赢官司。加大巡回调解和审判力度,现场办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执行。针对涉农家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律师代表、社会公众等参加庭审、协助调解,形成多元化解纠纷的合力。
结合全省法院“冬季总攻会战”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果断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按时兑现。积极走访当地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其所办企业,举办法治讲堂和法律知识讲座,就相关法律问题开展咨询服务。认真开展送法进工厂工地、进村镇社区活动,落实普法教育责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通报活动进展,让全社会看到人民法院为农民维权的坚定决心,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的涉农维权工作中来。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深入排查涉农案件301件,涉及农民工819人,涉案金额超1723万元。目前已结案294起,为40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678.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