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一次次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帮我挽回损失……”1月25日上午,年近七旬的孟某把一面上书“抗恶扶贫为人民,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并再三说让他们一定收下。 他说,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他家的案子忙活了一年了,他一直记挂着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想用这面锦旗表达自己的谢意。 孟某与邻居孟某某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孟某某却出尔反尔违反协议。无奈之下,孟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核案件资料后,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在长达一年的案件审理中,法律援助中心一共为老人办理了四次法律援助手续。最终,法院于2018年12月25日做出二审终审宣判,驳回孟某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保护了孟某的合法权益。 和孟某一样记挂着临颍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好的还有临颍县的八旬老人王某,她常年身体不好,2018年年底又因病住院,花了不少医疗费。 老人家里有三个子女,但二儿子在她生病住院时没有给予照顾。家人多次协商无果后,老人家属来到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家庭矛盾。该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决定为其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组织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到医院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为其依法维权。 这样的暖心援助在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还有很多。近年来,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应援尽援,能援优援”的工作原则,优化职能、提升服务。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切切实实将法律的公平正义带到困难群众身边,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针对老年人的特殊情况,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合法权益受侵害且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老年人,在申请法律援助过程中,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