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河堤上散步的王某某偶遇欠自己钱的被执行人张某某,随即通知了郾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来到法院,经调解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张某某履行7.5万元案件款。
两年前,张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某借款7万元,双方签订欠条,并约定利息、违约金。到还款期后,张某某未能按时还款。王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张某某清偿原告王某某欠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8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张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3月20日,在河堤散步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某,随即通知了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妻子同意将房产拍卖,替丈夫缴纳案件款,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欠款,案件顺利执结。齐江涛 张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