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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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日 星期

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9)第205期

李庆军持1996年12月7日与漯河铁东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工程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及购房票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台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坐落:召陵区金山路,图幅号:148-504-II,丘号:1,幢号:18,户号:10,建筑面积:110.19平方米。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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