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王荣华的申请,登记在漯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名下(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类型:出让)的以下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宗地坐落:泰山路3号(旧2号)楼门面房北起19室,面积:12.86平方米;宗地坐落:泰山路3号(旧2号)楼门面房北起20室,面积:13.96平方米。我中心已初步审查, 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