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发建设单位的保修期起算日期以什么为准?
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问:什么情况下能退回交存的维修资金?
答:两种情况下可进行维修资金退款。
1.交存维修资金时,相关计算数据出现错误导致多交,经核实后可退回多交金额。
2.原有房屋灭失、原购房屋进行退房销户时,经核实后可将房屋分户账下的维修资金余额退回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