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魏荣富,土地证号:郾国用(2000)字第2828号,坐落:北街11组,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121.8平方米,因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