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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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日 星期

加强宣传引导 维护民族团结
——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法根

■本报记者 陶小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

6月28日,记者采访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法根。

加强领导 全面摸排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明确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局长为具体负责人,指定相关科室配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面摸排,深挖彻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里相关文件精神,部署线索摸排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局领导身先士卒,带头深入基层调研;要求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排查梳理涉黑犯罪线索,每月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指定专人分析汇总收集上来的线索并及时上报市扫黑办。

广泛宣传 积极引导

结合我市扫黑第一枪在民族聚居村打响的背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配合扫黑行动,发挥部门优势,在全市民族聚居村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在每个民族聚居村、清真寺共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并将宣传材料发到每家每户。局领导带队逐村逐寺走访,与村“两委”干部、清真寺管委会工作人员和阿訇等座谈交流,面对面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

针对扫黑行动中抓捕涉案回族人员较集中的情况,该局及时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向伊斯兰教界人士、村干部、群众代表宣传法律政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使群众认识到扫黑除恶是坚持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正义行动,是为了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伊斯兰教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认识,稳定了回族聚居村群众的情绪,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和支持度。

在全市各坊清真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各坊清真寺阿訇和寺管会负责人通过主麻日聚会宣讲等形式开展教规教义与国家政策法规宣传,强调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营造了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破坏民族团结可耻的社会氛围。

切实发挥好民族宗教部门的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及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矛盾纠纷,加强对扫黑除恶重点民族聚居村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处置;发挥好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宣传,保持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大局稳定。

边打边建 标本兼治

坚持“边打边建边治”的方针,深入民族聚居村、清真寺,引导各族群众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发展经济、乡村振兴上。

该局领导多次到召陵区前油李村、后油李村和郾城区回马村调研,并先后为前油李村、后油李村解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7万元,为回马村整治道路环境解决资金50万元。

李法根表示,下一步,市民族宗教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心支持扫黑除恶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大民族聚居村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使黑恶势力没有生存的土壤,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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