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2019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查阅文书所载详细内容,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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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19年7月25日
附件:涉税企业名单及送达文书文号
序号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1 91411122MA410B7BXT 临颍县宏天商贸有限公司 漯税稽一局检通一【2019】176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