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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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 星期

打造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窗口
——市司法局以真情服务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纪实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热情解答群众咨询。许 乐 摄

■本报记者 陶小敏

7月30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召开。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史雪梅一行先后深入郾城区、召陵区、源汇区观摩。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史雪梅对该中心信息公开电子屏、法律读本阅读栏以及工作人员文明、规范、热情服务给予高度评价。 自去年6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窗口工作人员牢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争创红旗窗口、争做服务标兵”工作理念,努力以实际行动打造让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这正是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业务开展与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最佳结合点、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的一个缩影。

领导下沉一线

回应群众诉求

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量大、涉及面广是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市司法局强化担当、积极作为,把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抓手。“目前,我市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示范,初步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但仍存在实体平台建设不平衡、功能不够完善等现实问题。对此,我们将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作为首要任务、一把手工程,要求主要领导靠前谋划、主动协调,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和诉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峰说。 今年,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市司法局出台正式文件,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和“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市司法局率先开展“领导班子体验窗口服务”活动,该局一把手带头,班子成员排班,每周到窗口开展体验式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到“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

亮出岗位职责

擦亮服务窗口

走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映入眼帘的是敞亮整洁的服务窗口、一应俱全的现代化办公设施、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资料。目前,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有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工作、司法鉴定等19个司法行政服务窗口。为规范服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悬挂标识,公布法律服务内容、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和监督电话,并要求工作人员挂牌亮证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月28日,该中心接待了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经过仔细询问,老人是召陵区青年镇人,其老伴生病卧床,儿子出事病故,急需办理有关公证事项。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为其申请开启绿色通道,并耐心向老人讲解公证流程,指导其填写申请表格。为避免老人再次往返于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为老人准备了午饭,并利用午休时间为其整理资料、完善手续。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集中办理,工作人员将公证书交到老人手中,并用轮椅将老人送至公交车上,老人对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热心助人的精神赞不绝口。 群众利益无小事,窗口亮出的不仅是为民办事的职责,更展现出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和专业严谨的工作作风。自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连续8次被评为“红旗窗口”,涌现“服务标兵”23人次、“遵章守纪先进个人”8人次。今年1至6月,该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88项、法律援助案件432件、公证事项1820件,开展进社区、进乡村等普法活动7场,用文明、规范、热情的服务赢得群众好评,树立起了司法局的文明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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