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公司已荒废多年,无人经营,其股东未按工商登记的认缴数额出资。”近日,郾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追加郾城区某合作社股东赵某某、李某某等6人为被执行人,并成功冻结其银行存款,促成一批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的执结。
原告常某某等人与被告郾城区某合作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郾城区某合作社向常某某等5人支付劳务报酬。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常某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前往郾城区某合作社所在地调查,发现该合作社已荒废多年,早已无人经营,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后经查询,公司股东未按认缴数额出资,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该合作社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并迅速对其账户进行冻结。该合作社6名股东得知情况后主动来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明法理,6名股东最终主动履行案件款,案件顺利执结。齐江涛 万龙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