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注销(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注销原房产证。
姓名 面积(m2) 坐落 房权证号
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86.49 临颍县文化路北段 3111229025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