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开展的市区主次干道容貌综合整治提升及沿街门头牌匾整治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在市区人民路、交通路、长江路等路段设置大量附带有商业广告内容的果皮箱。经多方联系,现仍未与设置该广告设施的公司和所有人取得联系。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请上述设置该广告设施的公司和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主张权利,逾期无公司或个人主张权利的,我局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上述果皮箱广告设施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淞江路188号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刘钊
联系电话:3163135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