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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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3日 星期

从“跟跑”到“领跑”
——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本报记者 刘志强

通 讯 员 孙海强 李琰培

“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110.71%,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94.63%,两项指标居全省第一位。”今年上半年,我市市场主体发展再次创造新纪录。

自2018年起,我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速和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速实现了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由不及全省的平均水平,跃居全省首位。

“首位”背后没有偶然。近两年,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呈现蓬勃生机。

门槛再降低——市场主体“进得顺”

王浩宇是95后的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到漯河创业。“行业确定了,人员确定了,场地却由于资金不足迟迟定不下来。如果不是市里推出的好政策,我的创业梦想早泡汤了。”8月8日,小王谈起创业过程,仍然十分感慨。

小王所说的“好政策”,指的是我市从2018年10月起实行的集群注册登记制度——市场主体无须自己租赁住所或办公场所,而是由托管企业提供住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即可。

这样的结果,若放在去年10月之前,很多创业者想都不敢想,因为相关制度规定,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经营场地,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市市场监管局实行的集群注册登记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市场主体进入的制度性门槛,打通了很多创业者步入梦想之门的“痛点”。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耀生介绍,我市出台的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制度,在总结吸纳南方省市先进经验的同时,还有多项创新:一是把个体工商户作为集群注册登记的主体,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二是把产业园区等局部住所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域,适用范围更广,开放的区域更大;三是提供集群注册登记的合同范本,使改革措施更加便利,操作性、实用性更强;四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明确了托管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经营自律,促进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

我市实行集群注册登记以来,通过集群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高达8000多户,可带动近3万人就业,成为我市市场发展新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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