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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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9日 星期
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
再次酒驾受重罚


■本报记者 范子恒

通讯员 王焕丽 赵予晓

4年前曾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仍不思悔改再次以身试法,日前,一男子再次因酒后驾驶被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警查获。

8月16日晚,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一辆小型汽车驶到检查点时被民警拦下,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吸酒精测试检验,发现驾驶员于某酒精测试检验结果为6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2015年7月份,于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交警支队第二执勤大队查处。

4年内两次酒后驾驶被查处,而于某考取驾驶证也不过只有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公安局顺河分局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于某作出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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