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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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9日 星期

快递在门卫处丢失 谁担责


市民贾女士:前几天,快递员将我的快递放在小区门卫处,后来丢失。想问一下这个责任谁担?

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业:签收快递包裹是收件人本人的责任,原则上小区保安或物管人员没有代为签收的义务,特别是一些重要或贵重物品。但是,物业公司是服务公司,一般在物业合同服务条款中也包含帮业主处理一些事物的条款。如果物业公司帮忙代收,而快递包裹出现丢失或损坏,那么物业公司还是存在一定的保管责任。其中,如果是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包裹交给小区物业门卫签收,由此出现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针对贾女士的问题可以先联系快递公司确定包裹去向,再与小区物业协商解决。

本报记者 焦海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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