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金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坐落:中华路金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号楼312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23.91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2执1844号和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豫1102民初2155号,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上证书,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