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陶小敏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为维护合法权益,当事人往往要奔波于交警、保险、鉴定机构、法院等多个部门,耗费时间、精力,手续繁多。
自2018年以来,舞阳县人民法院试点推行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道交一体化”)工作,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司法更公正”,受到群众好评。
打造平台解民忧
“十分感谢舞阳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员!他们介绍我用了‘道交一体化’平台,我没来回跑着找各部门,也没打官司,调解发起3天我就收到了赔偿款9000元。方便省事!理赔又快!”8月31日,舞阳县文峰乡的吴某向记者说起“道交一体化”平台时赞不绝口。
2019年8月初,60多岁的吴某在舞阳县文峰乡舞戴路行走时,被驾驶机动车的李某撞倒。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李某负事故全责,吴某不负责任。吴某住院治疗15天,花费4000多元,未构成伤残。出院后,吴某提出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1.1万元的赔偿请求。因保险公司赔偿数额少,吴某随后向舞阳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提出赔偿请求。舞阳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第一时间受理并联系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与吴某和保险公司分别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9000元的调解协议。舞阳县人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保险公司也把理赔款快速打到了申请人吴某的银行账户里。
据了解,推行“道交一体化”工作,创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赔付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与化解。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可全流程在线处理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实现一键理赔等,纠纷解决更加快捷、方便。当事人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调解纠纷,不用交任何费用。
“登录这个平台,当事人可依据以法院裁判标准为基础制作的理赔器,对理赔数额进行计算,心里有了预期,调解更易达成。通过调解员的调解,当事人可一键理赔到账,不用再走诉讼程序了。”舞阳县人民法院民三团队队长蔡强告诉记者,实际案例表明,“道交一体化”平台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真正做到了快速处理,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便民。
“道交一体化”工作开展以来,舞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平台累计前置调解纠纷48件,调解成功32件,理赔金额8万元,调解成功率为67%。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处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最快30分钟可拿到理赔款。
调解渠道更畅通
2018年以来,舞阳县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整合既有调解资源,从服务群众、服务审判角度出发,开拓新的调解渠道。针对以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需要辗转奔波于交警、法院、保险、鉴定等部门,处理时间短则三至五个月、长则一年的情况,舞阳县人民法院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保险机构、县司法局等,试点推行“道交一体化”工作,大力推行集事故责任认定、车辆检验、伤残鉴定、保险核损、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与诉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联合办公模式。
建立“道交一体化”处理1+N调解模式。县委政法委协调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明确法院、公安、司法、保险机构在“道交一体化”方面的职责,并以县司法局名义申请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授权诉前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初步形成了1+1+N(诉前引导员、诉前人民调解员、多个保险机构调解员)工作模式。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调解室。在立案导诉阶段和窗口立案阶段,诉前引导员均主动向当事人推荐“道交一体化”网上处理模式。同时,由保险机构调解员和多个诉前调解员轮流负责诉前调解和处理。
构建“道交一体化”处理机制。为保证诉讼、调解之间衔接顺畅,提高诉前调解的效率及成功率,该院指定1名法官助理负责“道交一体化”网上处理督导以及调解协议的审查与司法确认,并全程跟踪调解进度,必要时由员额法官协同调解组织一同进行调解,防止产生久调不决、久调无果的情况。达成调解协议后,该院直接负责司法确认工作,依法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行“道交一体化”工作,有效保证了调解流程顺畅、协议确认高效、调立衔接顺畅,提高了调解效率与成功率,吸引更多当事人选择这一方式解决纷争。
建立模式定型化相关配套制度。他们坚持“积极引导、遵循自愿,便利群众、服务审判”的原则,确定了案件范围,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调解不成优先立案的做法,确保诉前调解与诉讼中审理的衔接及连贯性,便于审判庭法官更加全面了解案情,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
部门合力促发展
“‘道交一体化’平台建好了,如何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就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工作才能更进一步发展。”蔡强告诉记者,目前,“道交一体化”工作还处于试点推进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立案前调解启动难。由于对“道交一体化”平台缺乏必要的认识,当事人往往不愿耗费时间选择立案前调解。二是调解协调难。因公安交警部门、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本身还有其他工作,不能保证时刻都在线上,有时候需要通知他们上线,这样就造成有些纠纷不能及时处理。三是存在信息壁垒,上传资料难。“道交一体化”平台与公安联网读取的信息量不够,部分信息无法准确查询,相关部门上传资料不准确、不全面、不清晰,影响了调解协议的达成。四是专职人员少,没有办公室和相关硬件设备,导致工作推进缓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公安、司法、保险机构等部门通力合作。
2019年8月27日,市委政法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改革试点推进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银保监分局、县区基层法院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对“道交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探讨,达成了“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的共识。
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伟强调,“道交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惠民、便民工程,不仅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也可以减轻干警的工作压力,更有利于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他要求各单位全力共建工作机制,通过多方联动,共同努力,打破数据壁垒,把“道交一体化”平台有效整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市直单位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对各县(区)“道交一体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注重学习交流,大力推广我市“道交一体化”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也学习其他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道交一体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