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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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8日 星期

小窗口 大服务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掠影

■本报记者 熊勇力

通讯员 张守稳

近年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要求,坚持为民便民服务宗旨,认真践行“小窗口、大服务”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了仲裁在护航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稳定器” 和“调节器”的作用。

细化流程,公开服务。该院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制作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流程图,直观形象地展示仲裁流程,让当事人一目了然。针对仲裁接待、立案、审理、调解等关键环节,制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指南》等19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职责,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接待工作坚持咨询登记、风险提示,申请仲裁坚持签字确认、一次性告知,受理工作坚持接待提建议、复核找依据,审理工作坚持主审人员调查、集体合议定性,文书制作坚持主审人员起草、庭审人员审核。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大力实行阳光操作“五公开”(立案公开、庭审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群体事件“慎”处理、一般案件“快”处理、特殊案件“活”处理。三年来,该院共立案处理争议案件557件,涉案金额441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大局的和谐稳定。

严格程序,优质服务。该院在接待上推行微笑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席话语宽怀”,受理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自觉遵守接待礼仪、庭审礼仪、办公礼仪和交往礼仪,树立调解仲裁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创优接待环境,把“仲裁为民、仲裁便民”这块金字招牌擦亮;在审理上,重事实、重证据、重政策,案情不清不放过,证据不实不放过,仲裁程序不到位不放过,严把法律关、程序关、证据关、裁决关等“四道关口”,杜绝错案发生;在调解上,搭建一体化调解平台,实现仲裁案件全程调解、宽领域调解、人性化调解,近三年来,调解结案率均超过省定60%目标。目前,该院仲裁案件呈现仲裁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少、人民法院维持仲裁结果的案件多的良好局面,初步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群、宣传一片”的效果。

由于工作成效显著,该院先后获“全省仲裁院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全省信息化建设达标单位”“全省二十佳仲裁院”“全省十五佳仲裁院”“全省第二批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等多项省级荣誉称号。2018年,该院再次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全省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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