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永辉,男,汉族,42岁,中共党员,漯河市纪委监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
姜永辉爱岗敬业,以文辅政,所提50多条建议纳入市委全会工作报告;起草撰写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以后历次全会工作报告等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起草《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我市有关工作得到省纪委书记高度评价。真心为民,建议市纪委开展“三督三帮”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捐助100万元,帮助贫困村新上项目17个、总投资3913万元;撰写《治理漯河城区柳絮、杨絮相关问题的建议》,被采用并取得明显成效;协助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及提案等12件。他常年加班熬夜写材料,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在母亲患病住院期间,他在病房陪护并完成大量文稿起草任务;他本人于2017年7月5日凌晨、2018年4月10日深夜两次累倒在工作岗位。他平均每年起草综合材料150篇,起草、修改公文200多件,撰写的《建设“阳光漯河” 深化标本兼治》一文被省委、省纪委内部刊物刊发。团市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