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年位居全省前列。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市职业学校学生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职业技能竞赛金奖。
高等教育统筹发展。1999年,漯河市职业技术学院申办成功,结束了漯河没有普通高校的历史。30年来,我市相继创办了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16年5月,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揭牌,标志着漯河市第一所本科院校正式成立。
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我市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目前,市直共有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4家、专科和民营医院31家,形成了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二级和专科医院为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两县三区的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全部进行了改(扩)建,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我市1316个村卫生室按照“四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标准进行建设,已经全部建成达标。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的目标,生殖遗传中心和心血管治疗中心基本建成。产前诊断中心通过国家级专家验收。作为目前豫中南唯一一家具有资质的试管婴儿中心,市中心医院生殖遗传中心现已成功诞生试管婴儿130例,成功率达57.51%。市中心医院心血管治疗中心组建了漯河市胸痛联盟,多次举办网络医院培训班。市六院胸痛中心基层版通过国家现场审核,建立我市急性胸痛区域协同救治网络,与国家和省级知名医院建立了专科联盟。今年确定的儿童医疗中心、中医治病中心和骨科创伤救治中心三个中心建设顺利推进,其他五个中心比较优势逐步显现。
我市全面推进智慧医疗工程。建成投用“微脉”APP平台,提供就医预约挂号、就诊卡充值、检验检查报告、即时查询等服务,7家医院已经上线,用户达30万人。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2013年1月,临颍县、舞阳县被确定为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一批试点县,两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同时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6年5月,我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自2016年11月21日起,我市12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药款集中支付制度(以下简称“两票制”)。截至2018年年底,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到位率达93%,“两票制”执行率达80%以上。我市持续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二级以上医院运营全过程监管。
社会保障网更加密实
升格为省辖市30多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各类社会保险从“制度覆盖”向“法定人群覆盖”转变。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数稳步增长,连年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截至8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1.268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3.3万人。调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完善了缴费补贴激励机制和长缴多得机制,年缴5000元补贴高达34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40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28万元。我市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四类困难群众患者提供救助,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各县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大病补充保险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及时结算。
我市1997年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不断提高。从2019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6元,惠及4.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2017年,市民政局制订《漯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重新复核认定,确保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应保尽保。2016年开始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每年补助不低于5018元,惠及13000名城乡特困人员。2018年底,我市90%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我市从2014年开始开展临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临时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2242人次,发放救助金320.52万元。
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上下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把握“精准”要义,坚持“统筹”方法,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万户、9.3万人,贫困村169个。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脱贫2.4万户、7.8万人,退出贫困村161个。
坚持高位推动,扛稳政治责任。市委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要求,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不断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攻坚意识、担当意识,以敢于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决心,持续顽强作战,全力攻坚克难,全市形成了四级书记亲自抓、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局面。
坚持聚焦聚力,集中精力主攻三大硬仗。一是多措并举推进产业扶贫。根据贫困群众生产状况、劳动能力等实际实行包联帮扶、合作帮扶、托管帮扶、入股分红、龙头带动、联盟带贫、资产收益7种带贫模式,不断完善扶贫机制。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建成产业扶贫基地103个,带动贫困户1.2万户(次)3.2万人(次);实施404个产业扶贫项目,投入资金4.3亿元。二是“三知四送”推进就业扶贫。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人员逐月核查登记,扎实开展“三知”(对贫困户知其名、知其情、知其需)“四送”(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活动,建立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和就业台账、培训台账,坚持做到“一月一排查,动态清零”,发现失业一人,帮扶就业一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5488人,已全部实现就业。三是扎实有效推进金融扶贫。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相继推出了“肉牛贷”“葡萄贷”“蔬菜贷”等金融产品,较好解决了贷款难、风险高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6亿元。截至6月底,全市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5.88亿元。
狠抓政策落实,实施“行业扶贫提升行动”。在6月份通报的全省脱贫攻坚工作17项指标中,我市财政扶贫资金对接率、产业扶贫项目开工率、25种大病专项救治率、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率、危房改造开工率、电力扶贫完成率、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率等10项指标已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