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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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星期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这个修路资金清单没有明细,我没法签字。”近日,在村务监督评议会上,翟庄街道柳庄村监委会主任就村公路修建项目向村委会提出质疑,要求其出具具体开支明细清单,经村委会现场解疑,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将发票单据予以公示。

这是召陵区规范村级用权,充分发挥监委会作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委在全区197个村(社区)共选举产生了619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进一步明确人员组成、监督重点、监督权限等事项的基础上,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兼任民生监督员,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据了解,按照履职权限,村里财务支出需经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成员会审,村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到镇“三资”中心报账。在村务公开中,对贫困户认定、低保审核、环境整治、土地整理、危房改造、“六改一增”等涉及村民利益、民生资金运用的大事都要在村公示栏、小组“明白墙”、入户“明白卡”上公示,且公示的内容必须要有村监委会主任的签名及村委会的印章。涉及工程建设、惠农资金使用等公示的内容必须要有明细清单,如有异议,监委会主任可以拒绝签字,并要求村委会作出说明。

同时,召陵区纪委监委还开展了“监督之星”评选活动,把工作绩效和补贴挂钩,共评出“监督之星”10名,在全区8个镇(街道)巡回开展村务“监督之星”表彰暨经验交流活动,充分调动了监委会成员监督的积极性。

袁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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