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新锐 通讯员 朱红亚)年初以来,郾城区积极响应推进“阳光漯河”建设号召,不断满足公众在司法上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将司法置于阳光下运行,使司法更有温度、更贴近民心。
郾城区人民法院把立案大厅作为“面对面听群众诉求、心贴心为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坚持立案电话公开、立案时间公开、诉讼费标准公开、立案程序公开、立案工作范围公开、立案制度公开的“立案六公开”机制。同时,强化庭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定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均公开开庭审理。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定各类普通程序案件必须由一名陪审员参审。今年新增65名陪审员,共参与220件案件的审理工作,人民陪审率达100%。落实执行公开。在执行过程中,立案后,承办人及时了解被执行人情况,与申请人协商制订执行方案,对于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及时告知申请人执行查控系统的反馈情况、案件进展及相关法律规定。推进裁判文书公开。2019年,该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共上传裁判文书2442件。扩大审务公开。建立相关新闻发布机制,设立新闻发言人,并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利用郾城区人民法院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定时更新发布法院最新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建立了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等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接待大厅内设检务公开触摸屏,显示常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受案范围、立案标准等内容,电子显示屏显示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程。2019年以来,该院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0条,程序性信息460条,法律文书公开169份。同时,在接待大厅悬挂点名接访公示栏,来访群众可指定案件承办人或者科室负责人接访以及预约检察长接访。
为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郾城区把“阳光司法”建设与学习相结合。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以及观看专题片、听取宣讲报告、研讨交流等,提升做好“阳光司法”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并以组织调研、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精准制订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把“阳光司法”建设与冲刺全年目标相结合。紧扣全年目标任务以及《阳光司法建设标准》,列出目前未完成的事项,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完善奖惩措施,促进工作开展。把“阳光司法”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