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郾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伤害纠纷案件。因执行法官冻结被执行人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导致公司资金运营受限,该公司主动履行,案件顺利执结。
2017年5月5日,彭某在某公司生产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压伤右手。事故发生后,彭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彭某为九级伤残。
仲裁委员会根据察明的事实,裁决某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彭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3700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某公司未及时对彭某进行补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彭某到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财产查控,查询到该公司有足额的存款后,予以冻结。因账户被冻结,影响该公司资金运转,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和执行法官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后,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到庭履行了义务。
齐江涛 雷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