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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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
市税务局
“阳光党务”引领税收工作创新发展


近年来,市税务局以打造“阳光党务”为目标,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通过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等措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了税收工作创新发展。

市税务局在实施党务公开之初,通过召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部分党员召开座谈会讨论等,对辖内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等进行广泛讨论和征集意见,制订全市税务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推进“阳光党务”工作中,该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阳光党务”在税务部门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明确公开内容,力求最大化。在党务公开的范围上,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标尺,对应该公开的事项尽最大可能公开。结合实际,在大宗物品采购、人事任免与招聘、重难点工作推进、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中,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局务会等方式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和基层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提出的问题汇总,并限时整改,整改结果在全局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拓宽公开形式,实现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清楚、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恰当的公开形式。对一般性的重要事项通过日常的简报、文件、支部生活会、党务会议等形式进行动态性的公开;对日常性的重要事项,如大宗物品采购、干部的任免等通过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及时公开。

确定公开时限,注重动态化。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注重党务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一是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的分工职责、联系方式以及办事机构和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对中途的修订和调整,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段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局班子及各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等。定期公开的时间一般为下一季度的月初。三是随时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临时重大事项的安排、干部考核、任前公示、入党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及时公开。

严格公开程序,力争规范化。该局党务公开工作旨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严格审核。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根据情况,由机关党委会或支部会议审核把关,做到党务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慎重公开。机关党委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调整,避免了党务公开中的失误。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坚持按先党员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信息反馈。公开期间,负责公开的责任科室指派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领导班子,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

该局党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凝聚了民心,汇聚了民智,进一步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激发了党员群众作用发挥的活力。党务公开能更真切地使党员干部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党务公开工作中开展的民主评议,对市局领导班子个人及单位全局性工作的好坏进行了直接评价,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有效反馈为领导班子决策产生很好的作用,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推进决策科学化的作用。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发挥进一步激发了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了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人人议发展的良好工作环境。

推动了整体决策的科学化。党务公开有效拓宽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渠道,有效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建言献策,市局各级党组织广开言路听取党员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广泛汲取群众智慧,使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具有了更多的合理性。同时,通过党务公开和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市局党委的工作目标更为明确、责任更为清楚、工作更加有效。

推动了税收工作创新发展。将“阳光党务”与减税降费、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依托“阳光税务”党建品牌,建立党员先锋服务工作站,组织税务党员业务骨干进行点对点财税咨询服务,主动送政策、送服务上门,针对减税降费政策、新个人所得税法、税收优惠政策、信用等级评定等税务知识进行政策解读、专题辅导,精准传递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减税降费”改革红利落地。刘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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