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84消毒液25公斤,捐赠人:左XX;2月17日,口罩20个,捐赠人:爱心人士(未留名)……”在郾城区龙塔街道南街社区“阳光居务”公开栏,详细公示着社区接受捐赠款物的各项信息。
自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捐款捐物,支援抗“疫”一线。为进一步规范受捐物资的接收、存储和使用管理,确保捐赠人和受助人的合法权益,郾城区纪委监委在紧抓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展监督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对捐赠的防控物资进行监督,确保捐赠物资管理使用规范,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进一步防止在接收捐赠物资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郾城区新店镇纪委印发了《新店镇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捐赠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捐赠物资的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捐赠物资管理“透明化”,让爱心转化为“战斗力”。村监委会全程监督捐赠款物收取和使用,接收款物及用途分别在阳光村务公开栏、明白墙、农户明白卡和“阳光村务”微信群中进行公示,接受爱心人士和广大群众监督,保证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郾城区龙塔街道按照“阳光居务”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严格管理捐赠物资,指派专人对捐赠款物分类登记,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账目清楚。加大“阳光居务”宣传工作力度,印制《龙塔街道阳光居务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彩页一万份,发放到各卡点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关注度,确保街道广大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朱红亚 朱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