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县区以及30多家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快“智慧法治乡村”建设等十个方面,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为实现法治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做出具体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市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每村5至8名“法律
明白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到2035年,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要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加快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现执法力量向基层转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完善农村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推行“一村一警”机制,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漯河市直相关单位要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陈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