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法治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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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9日 星期

当面答复安民心


■本报记者 薛宏冰通讯员效严

“感谢你们专门赶来告知我丈夫现在的情况,我会按照您的建议继续与看守所和法院沟通。你们辛苦了!”日前,来信人王某对专程赶来当面答复的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这是不久前由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胡亚斌办理的一起群众来信案件。4月3日,一封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东批阅交办的群众来信案件摆上胡亚斌的办公桌,“此信我办理。”审阅来信材料后,胡亚斌当即做出批示。

来信人王某是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妻子。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罪由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羁押于漯河市第一看守所。因张某患有眼疾,王某申请对张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请求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为使来信人安心,胡亚斌撰写《群众来信回复函》,向王某详细说明来信材料的分流情况和具体承办部门,并承诺按照规定将办理结果在受理后3个月内进行答复。随即,胡亚斌展开相关工作,审阅卷宗、参与调查取证、向张某了解病情状况、向医院咨询张某病情及治疗方案、向上级部门做汇报说明……进行了大量审查研究工作后,结合案件

事实和法律规定,胡亚斌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确不符合办理取保候审条件,但他深知犯罪嫌疑人的健康权利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因此向漯河市第一看守所发出《检察意见》,建议该所对张某眼部病情及时用药,必要时带张某到医院进行眼部手术,并将治疗效果及时告知。漯河市第一看守所收到《检察意见》后高度重视,经过研判,依照意见及时带张某出所就医,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健康权利,又确保办案工作依法进行。

办理来访信件不仅要依法审查法律问题,更要妥善做好问题答复和释法说理工作。为了让王某能够接受来信处理结果,胡亚斌从案件审查过程、确不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原因、检察机关建议看守所采取的处理办法等多个方面对来信人进行回复,确保释法清晰、符合情理。为进一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胡亚斌要求依法当面对来信人进行答复。

由于来信人不便前来,5月7日,征得来信人同意后,胡亚斌委派专人前往临颍县,代他对王某来信的办理情况当面答复。在安抚王某情绪的同时,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从法律规定、案件性质、看守所采取的治疗手段、今后问题解决的最佳途径等多角度向其释法说理,王某表示接受信件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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