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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 星期
临颍县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进乡村


5月28日上午,临颍县人民法院刑事庭长杨少武、副庭长鲁远卓一行到临颍县王岗镇某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

今年年前,李某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鉴于广大农村村民对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临颍县人民法院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李某某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起到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的作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5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苑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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