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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 星期

加入在线调解 树立品牌形象
市市场监管局邀你成为ODR企业

■本报记者 朱 红

通 讯 员 崔丽君 刘 伟

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简称“ODR”。ODR企业是指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在其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ODR让企业和消费者直接对接,提高维权效率。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展ODR企业170家,涵盖通信、百货、食品等多个领域,发展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河南南德食品有限公司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命名为“全省ODR企业联络单位”。

成为ODR企业有何好处?

成为ODR企业既是落实企业的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又是消费维权便捷化的重要举措,对社会协同共治具有示范引领意义,有助于企业及时了解产品缺陷,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树立企业品牌良好形象。

成为ODR企业有哪些条件?

一是消保意识强: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二是做到“五个一”: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健全,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解决消费纠纷的场所,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一台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一部专用电话,一套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三是配合投诉处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等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企业,可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或企业自愿向当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成为ODR企业。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做好对ODR企业的动态监督、业务指导、效能评价、正向激励、信息公示等工作,确保ODR企业发挥积极作用。

对和解率高、消费者满意度高的ODR企业成员,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宣传,让更多消费者看到你、关注你、信任你、选择你,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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