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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 星期

“日月气功”邪教组织案公开宣判


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宋庆党)6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日月气功”邪教组织案,首犯温金路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高丽红和郭军召、陈显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四个月;温利军和曹俊霞、曹恒飞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获刑二年十一个月、二年十个月,均宣告缓刑三年。

该案受害群众多、影响范围广,涉及全国多个省。首犯温金路是河南襄城县人。法院审理查明,温金路建立“日月气功”邪教组织,神化、鼓吹自己,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该邪教组织被取缔后,温金路又恢复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温金路先后发展组织成员250人以上,通过信徒捐助敛财人民币800多万元。被告人高丽红、郭军召、陈显、温利军、曹俊霞、曹恒飞受温金路指使,参与邪教组织活动,散布迷信邪说,发展组织成员,为温金路及该邪教组织聚敛钱财,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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