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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8日 星期

践行“五位一体”理念 建设中原生态水城


■李 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在全国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措施力度之大、出台政策之密、执法问责之严前所未有。生态优先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动能蓄势崛起,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保形势正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化。

近年来,漯河积极践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制订了符合漯河实际的发展规划。

顶层设计凸显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发展过程中,漯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积极践行中央决策部署,在2018年7月31日,中国共产党漯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出“四城同建”的重大决策。2019年1月12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漯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了加快推进“四城同建”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四城同建”中的建设中原生态水城,就是构建“水绿相映、水在城中、城在园中、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色生态基底,使沙澧大地更富魅力;建设生态优质、环境优美、设施优良、生活优游的公园城市,使美丽漯河更加宜居。

源头严防,重视立法。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2015年3月,《立法法》修正案通过,设区的市普遍获得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制定权。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我市要在中原生态水城的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生态保护形势日益严峻的局面,这就要求地方环境保护立法要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着眼点,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由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河南省首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020年1月1日,《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

全民行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生态文明人人参与,才能人人享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出行等行动。针对社区居民,依托志愿者对生态文明进行宣传讲解;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针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考核问责。

生态是最宝贵的财富,环境是最稀缺的资源,生态文明是人、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最佳状态。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民生福祉、关乎漯河未来,是推进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使我们生活的家园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气更爽,环境更优美,共同创造漯河更加美好的明天。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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