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黄 静 赵 慧
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司法所“一肩挑多职”,承担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重要职责。2019年源汇区司法局新一届班子组建以来,吹响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号角,制订方案、强化组织机构、规范队伍……一系列举措切中当前制约该区司法所工作的痛点、难点,一步步夯实源汇区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走进源汇区司法局老街司法所,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规范有序、亲切平和。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齐全,“和”文化元素在整体室内装潢布置上随处可见,调解室宽敞明亮,调解员正在耐心为当事人调解纠纷。墙面上,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公开,工作人员每日去向公开,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
“平时遇到法律疑问走几步路就能来咨询,方便!”居民王女士说,日常碰到矛盾纠纷不仅能打电话,调解员也会上门调解。
据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源汇区司法局加大投资,在硬件管理上,筹措资金优先为8个司法所配齐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并购置4辆中型司法警务电动车,解决了偏远司法所人员深入各村工作的交通问题。
在机构编制上,切实抓住机构改革新机遇,明确“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驻机构,实行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街道)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同时,为每个司法所配齐、配强人员,从源汇区司法局择优选出17名行政编制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使每个司法所的行政编制人员都达到2人以上,并保证每个司法所专职社工、专职民调员配备到位,为司法所各项职能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保障。
在经费保障上,加强与区人社、财政部门的协调,足额及时拨付司法所业务办案经费,落实司法所全部人员的岗位津贴。
精细管理发挥职能
“制度严明、管理精细,聚焦司法行政工作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章立制,体现了很强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导向……”年初以来,省、市多家司法所到源汇区各司法所学习,其中,一本《司法所工作制度汇编》赢得大家称赞。
挺纪在前必须立规在先。2019年,源汇区司法局新一届班组组建后,确立“重视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的指导思想,针对性地制订了《司法所工作制度汇编》,明确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制。
规范调解组织,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区、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全区共有基层调解委员会118个、调解员259人,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并对村级人民调解员实行严格选拔、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各调解组织坚持“四落实”(即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六统一”(即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严把“五关”(即接待关、排查关、梳理关、调处关、督导关),实现调解工作规范化。同时,结合实际,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格局,有效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帮教。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各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础信息、矫正执行、手机定位、考核考评及台账的信息化管理,严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接收、管理、解矫等规范化要求,切实加强对两类特殊群体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工作。目前,全区在矫的1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零脱管、零漏管”,410余名安置帮教对象实现“零重新犯罪”。
整合资源,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源汇区司法局逐步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由该局牵头分别成立了法治宣讲团、律师顾问团及公证便民服务站、法律援助联络点,与各司法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把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据统计,年初以来,已举办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60余场次。
加强业务指导,建立教育培训机制。邀请党校老师、律师、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司法所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讲解社区矫正法、调解技巧等,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全局开展“六个一”岗位练兵、调解业务技能竞赛、矫正法考试、典型案例研讨等活动,促使干部职工不断提升本领、弥补短板弱项,有效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源汇区司法局严格考评,确定“五个统一”,即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卷宗管理、统一考核奖惩,让司法所在规范统一中更加高效运行。年初以来,空冢郭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老街司法所被市司法局命名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地汇公证处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称号,源汇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省级青年先锋岗”,干河陈、顺河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省十星调解委员会”称号,老街、大刘调委会获得“省级优秀调委会”称号,源汇区司法局2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