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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8日 星期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履行检察职能 保护生态环境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重要责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以司法办案为依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等方式,构筑多元化生态环境检察体系,在履职尽责中倡导生态文明理念,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筑牢“检察屏障”。

年初,临颍县委、县政府提出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五个临颍”的目标。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提出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着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系。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把临颍县五里河、黄龙渠等黑臭水体问题的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大伟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临军,党组成员谢明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具体实施,为黑臭水体治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发现五里河和黄龙渠黑臭水体问题后,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对策,制订“实事求是、精准发力、配合联动、统筹推进”策略,并以钉钉子的精神布置实施。

把底子摸清楚。该院党组组织公益诉讼办案组人员,利用3天时间,分别到黄龙渠、五里河和清潩河沿河勘查,并用无人机录像取证,发现存在河体污染、两岸固体废物垃圾、违建坟头等5类问题,并对发现问题详细梳理归纳,为下一步治理打下基础。

把职责摸清楚。公益诉讼办案组人员认真梳理县城市管理局、县产业集聚区、县民政局和固厢乡政府在水体和违建坟头治理中的职责,找准造成污染的原因,确保实现精准监督。

把产生原因找清楚。组织临颍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6家单位负责人举办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座谈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监督。会上,各单位负责人立足各自职责,梳理查摆黑臭水体成因,为综合治理明确了目标,找准了定位。

根据产生问题原因和相关单位职责,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城市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治理黑臭水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督促、协助城市管理局依法与原服务公司解除合同,调配挖掘机、钩机和清运车等大型机械10多台,河道疏浚投入40个台班,挖运淤泥1000多立方米,组织园林处和环卫处500多名人员清理绿地垃圾300多立方米,修剪、整形园林花木1000余株,防治病虫害11万平方米。

经过一个月的整治,五里河的黑臭水体变成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系。黄龙渠和清潩河也在清理整治中。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及时将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经验及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呈送临颍县委。为进一步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临颍县人民检察院顺势而上,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着眼于城区违法占地、私搭乱建和交通秩序混乱等不文明、不协调现象,联合临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民政局、新城街道办事处等6家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治理“1+6”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环境治理水平,为“五个临颍”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王瑞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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