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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 星期

民法典与检察工作


检察院有四大检察业务,分别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与民法典有最密切联系的就是民事检察,民事检察的主要职能包括三个方面:对法院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对法院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基本依据,它的颁布对于做大做强民事检察,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从办案的实践来看,物权、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都是大家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相对集中的领域,在这些领域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民法典将这些领域独立成编并作了相关调整,这都将对民事检察工作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检察院如何将民法典落实到检察履职中?“学好”是前提和基础。如何做到“学好”?笔者认为关键要在“全面”和“全员”两个方面下功夫。全面学,就是不仅要掌握“法条”,更要领悟“法理”。深刻领悟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全员学,就是检察机关各个业务条线都要学,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学。继续推进法检同堂培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民法典的施行,在对检察工作有了更高更严要求的同时,也给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更精准提供了契机。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加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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