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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星期

召陵区:六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召陵区深入开展“纠‘四风’转作风 强执行求实效”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出台了《关于实施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六项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提升了服务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行组团服务制度。对拟签约项目进行产业政策、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环保、扶持政策等综合评估,研判会商,科学决策。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的项目,需要单独供地的,开辟绿色通道;对已签约项目,坚持完善县级干部分包重点项目、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已建成项目,发挥企业服务团作用,全程跟踪服务。在项目对接、引进、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三个周例会”制度,及时有效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召陵区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城建交通工程例会8次,解决问题23个。

实行联审联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和清单化,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针对企业开办登记,区市场监管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免费为市场主体刻制印章,免费提供U盾,免费邮寄。今年以来,组织全区31个部门积极消除一星级和二星级事项78项。目前,召陵区867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发布,所有事项均可通过漯河市政务服务网、漯河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豫事办”App等网络渠道申报和办理。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和天桥街道、翟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导办服务窗口,受理“就近办”服务事项,全区8个镇(街道)实现老年证就近办理。

实行挂牌保护制度。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区委组织部对重点企业挂牌保护进行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查处。区政法机关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法律事项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执法部门在重大行政处罚下达之前,必须报区司法局审核把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调整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开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区纪委监委牵头开展营商环境诉求处理行动,开通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对企业反映的乱检查、乱处罚、乱收费等问题直查快办,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企业反馈。

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成立工作专班,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督查重点,及时发现落地项目、在建项目和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一周一通报,推动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已印发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通报10期。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对上级政策及政策性资金落实落地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公开公示服务企业情况,倒逼政策及政策性资金在企业落实落地。

实行评价奖惩制度。建立事项、渠道、部门全覆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区“放管服”改革办公室建立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统计局等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营商环境评价活动。改进评价办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问卷测评、上下互评,确保结果公正。区考核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召陵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目标考核奖、评先奖优等挂钩,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奖惩激励作用。蔡志民 杨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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