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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 星期
召陵区
综合施策促整改成果最大化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提高巡察整改实效,召陵区科学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强化日常整改监督检查。巡察整改期间,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组建专项调研督导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等情况进行逐条盘点、逐项检查。督导调研情况呈送分管县级领导,并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区进行通报,强化责任担当,传导管党治党压力。

健全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巡察整改到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区委组织部对被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按照责任不落实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问题不见底决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原则,对照各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和线索办理情况,一项一项落实,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释放出“巡察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让整改措施真落实、真到位、真见效。

书记点人点事促整改。坚持区委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制度,针对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委书记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敲响警钟,划出红线,当面压责,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倒逼被巡察单位扛稳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成效。今年以来,区委书记已明确点人点事41个,区督察部门下发巡察督办通知48份,并建立管理台账重点跟进,明确具体整改期限,强化过程管理,督促书记点人、点事案件优先办理、所点问题优先整改。对巡察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效果差的单位由区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通过党内文件和区政府网站等渠道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袁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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