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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

公 告临不动产公(2020)第0037号


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名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刘景义 93.8 临颍县铁东路房产开发房 0000002574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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