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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

公 告临不动产公(2020)第0042号


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名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白怀军 123.95 临颍县东方国际购物广场城市综合体(含东方锦城A区, 20190005325

东方锦城B区,东方国际购物广场)3号一单元1603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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