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1年1月1日 星期

无标题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日前颁布,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规则明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新华社发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