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英(右)与张秀花
友善如公民德行的阳光,它为人际关系注入正能量,为社会和谐提供润滑剂。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显著区别,就是人与人的交往突破了血缘地域的限制,构建起一个“陌生人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亲善、互助、友爱变得尤为珍贵。
邻里和睦亲如一家的王凤英和张秀花就是我市众多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代表之一。
■文/图 本报记者 于文博
王凤英和张秀花成为邻居已经30多年了,她们同在人民东路62号院居住。从认识到现在,一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好邻居。“这么多年了,我们两家人就跟一家人一样,打心眼里觉着亲。”2020年12月29日,在记者采访时,张秀花说。
1988年、1989年,王凤英家和张秀花家先后搬入62号院。“我们俩在一个厂上班,上班时又在一个办公室,还住在同一个院里,一天里大半时间都在一起,现在退休了,恨不得一天都待在一块。”王凤英告诉记者,她今年65岁,张秀花70岁,孩子们都已经成家,她们有了很多空闲时间,每天她们一起去跳舞、散步,一起聊天说笑,过得很快乐。
“从认识开始,我们就很投缘,又都爱管闲事,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儿。”王凤英和张秀花都是纺织路社区艺术团的成员,她们不仅常常参加社区活动,还参加了各种义演活动。在62号院,她们也同样喜欢帮助别人,院里有一位空巢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生病后无人照顾,王凤英、张秀花就与院子里其他几位居民承担起了照顾老人的责任,在医院里忙前忙后,直到老人的子女从外地赶回漯河。
受王凤英和张秀花的影响,她们的家人也越来越亲近,如今两家人就和一家人一样,不管谁家有事,大家都会去帮忙,谁家做了好吃的,也要给对方送一份。逢年过节,两家也会互相走动,“我儿子最喜欢和他叔叔(王风英丈夫)玩,爷俩经常在一块吃饭喝酒。”张秀花说,两家的孩子小的时候,经常在对方家中吃饭、睡觉。前几年,张秀花家买了新房子,但他们一直不愿意搬走,“有这么好的邻居,我不舍得搬走。”
多年相处,张秀花一家和王凤英一家从未发生过矛盾,两家人和睦相处,亲如一家。“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相处,就得互相帮助,互相体谅。”说起和谐相处之道,张秀花和王凤英不约而同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