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尤其是《条例》明确规定的政法工作应遵循的“十项原则”,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法院作为政法机关,要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强化政治意识,始终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不变的根和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等形式,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经常对标对表《条例》要求,坚决做到该请示的事项及时请示,该报告的事项第一时间报告,不属于请示报告范围的主动担当。 强化大局观念,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司法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履职尽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具体到现阶段,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审判职能,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要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推动形成企业家产权司法保护常态化。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助力生态文明体系构建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强化为民情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供给,做到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源治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依法妥善化解教育、就业、医疗等涉民生纠纷,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确保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化司法改革,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实现放权与监督相统一,确保司法工作质量和效果。 强化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围绕队伍“四化”建设目标,持续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突出政治属性、业务需求、纪律教育,不断提升能力素养。不断完善高层次审判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推动人才队伍向更高层次、更专业化方向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通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持续开展奋勇争先、出彩添彩活动,激发干警争先出彩工作劲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