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万天宇
1月13日下午5时,市民刘航去超市买菜,看到一位顾客抱着宠物狗走进了超市,却没有一名店员劝阻,小狗在食品区四处乱嗅,这让她非常反感。
“宠物狗进入超市特别不卫生,万一狗在超市里受到惊吓咬伤人怎么办?”刘航说,超市和饭店等公共场所应设置“禁止带宠物入内”的提示语,工作人员要对带宠物进入超市和饭店等公共场所的顾客及时劝导和制止。
据了解,为规范犬类管理,保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整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0年8月,我市对管理区域范围、禁养犬种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