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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舞不动产登公(2021)第09期

李颜华申请对舞房权证城区字第201100813号的不动产权进行继承登记。我中心经对申请人提供的继承证明材料审查,以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由李颜华继承。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李颜华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电话:0395-7338552

舞阳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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