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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 星期

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21)第258期

张素红持2002年6月24日与漯河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票据,申请办理郾城区黄河路金汇花城1号楼(图幅号172-500-I,丘号4,幢号1,户号15,建筑面积124平方米)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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