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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 星期
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代理退保”骗局


针对近日市场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金融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的名义实施“代理全额退保”“退旧投新”诈骗的不法行为,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加强风险防范,维护自身权益。

这些不法行为主要表现为:

1.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保险公司人员或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2.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消费者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缴纳高额定金或签订高额欠款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信息。

3.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渠道。

4.找一些离职的业务员,让其诱导之前对接的消费者与公司联系要求退保,并使用专门的话术,诱导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

5.拉人进群,在群里售卖退保牟利教程,教唆消费者退保,通过收费培训的方式骗取钱财。

6.对获得的消费者信息,再次转卖牟取利益。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蒙受“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个人信息泄露、信用受损以及法律风险”的损失。

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若遇到有非法机构或个人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等事宜的,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的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对于非法机构或个人诱导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材料等行为,消费者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市保险行业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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